天津本地宝 > 天津教育 > 天津升学 > 天津幼升小 > 2019天津幼升小年龄规定
2019天津幼升小年龄规定
2019-07-26 11:54【我要纠错】

【导语】:2019年天津幼升小报名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一)小学阶段入学。2019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各区要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本区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5月26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情况,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初中阶段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实行多校划片形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区,继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

  (三)民办学校招生。各区要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进一步加强寄宿制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五)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切实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特长生的招生计划,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

手机访问 天津本地宝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