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天津新高考将采取“3+3”的新模式进行考试和录取
我市等级性考试相关时间安排出台后,随着改革深入推进,一些条件和要求发生了变化,此次对于考试时间调整主要考虑:
一、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
我市在研究制定原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时,征求了首届新高考改革的考生及家长意见,但当时的考生处于初中三年级,随着首届高考改革考生进入高中,一些考生和家长反映,等级性考试与普通高考均记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同等重要,希望一次进行。
二、积极听取基层呼声。
我市部分高中反映,5月和6月考试较多,对于其他年级学生正常教学有一定影响,建议将两个考试尽量集中进行。
三、保障考试统一规范。
等级性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能够确保等级性考试管理标准与普通高考完全一致,有利于维护考试公平,保障考生利益。此外,与我市同时进入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的北京、山东、海南三个省份,均将等级性考试安排在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
若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调整至与高考同期举行,则2020年以后的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也无需单独安排在5月份,可继续保持在3月份举行。我市英语“一年两考”已实施3年,在每年3月份进行第一次考试,考生在4月上旬获知成绩后,可有效制定备考策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6月份的第二次笔试,经过本市多年实践检验,符合我市实际,考生表示满意。
根据以上情况,我市启动了关于等级性考试相关考试时间安排调整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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